• 01 9月 2020
来自中国的投资者在关于其投资签证拒签的案件中赢得上诉撤销

在华盛顿的联邦上诉法院裁定, 美国移民局不合理地拒绝了一群中国投资者的eb-5签证申请因为移民局认为他们的投资不符合该计划的规则.

美国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周五裁定,移民局没有向五名中国投资者"合理解释"拒签的理由,并且错误地定义了"风险资本"。

美国巡回法官梅里克·加兰(Merrick Garland)写道:"该企业成功的可能性并不否定损失的风险。 如果是那样,即使是最纯粹的股票投资也不会有风险,因为企业有成功的可能性。事实上,正如上面引用的那样,移民局的解释直接违背了它自己对于'风险'的定义,正如之前陈述过的每一个正在被审查的移民局的决定。”

如果申请者在美国商业实体投资$500,000或$1百万美元(注. 2020年关于EB-5投资金额已经有变更,请联系我们了解相关信息)并且增添了至少10个美国人民的工作机会,EB-5计划允许移民有资格获得绿卡。如果申请者想获得合法永久居留证,这个过程需要移民局批准两个阶段的申请:EB-5投资者可以首先通过提交创造就业机会的商业计划来获得两年临时绿卡。

但要永久留在该国,他们必须表明这些计划已经取得成果。

上诉法院将这个案件发回重审,并要求撤销移民局的拒绝结果。

美国巡回法官凯伦·亨德森表示其同意这个判决结果,不过其保留对这一判决的解释权。 上诉法庭的第三名成员是这个月去世的美国巡回法官斯蒂芬·威廉姆斯。

"因为他在这个判决结果发布之前就去世了,所以他的投票没有被计算,"加兰裁决的一个脚注显示。 "不过,相对于这一意见和判决,法官亨德森和加兰已经满足了做出这一判决的法定要求人数。”

移民局表示,其正在了解法官的决定,并拒绝进一步评论。 代理这一案件的律所Klasko Immigration Partners LLC的Ronald Klasko则代表了中国投资者。 该律所没有立即回应评论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