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4日,美国移民局正式颁布EB-5投资移民项目改革法案,该法案将在2019年11月21日正式生效。 我们的律师正在研究这239页的规定细则中,但我们已经发现四条重大改变。
一:投资金额。
1990年EB-5项目初创时,规定投资额度为100万美元,在“目标就业区”减半为50万美元,并承诺25年内,不因通货膨胀而改变额度。 而11月21日之后, 投资额度提高到180万美金,“保持目标就业区”减半为90万美金,并且将每五年审查一次,根据通货膨胀率重新修订投资额度标准。
二:重新界定“目标就业区”
目前为止,各州握有划定“目标就业区”的权力,而这一权力将在法案生效后被剥夺。国家安全局将按照统一标准,重新核定、划分“目标就业区”。
三:保留优先权日期
已经提交申请的申请者,将保持原有的优先权日期。 但有一些申请者需要重新递交申请材料,比如投资的区域中心已经关闭等情况, 重新递交材料后,仍保持原有优先权日期。
四: “有条件绿卡”转正程序
此次法案,明晰了“有条件限制绿卡”如何取消限制,成为普通绿卡的程序流程。
还在观望的投资者们,请联系ACS律师事务所,我们提供免费咨询。 基于您的情况,我们将为您制定最合适的投资移民计划。
Gregory Finkelson博士,和ACS的全体律师们,期待您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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